執政黨應是拿出政績,應該正面的告訴民眾說:「它做了什麼、它將來要做什麼、政黨候選人在整個執政的規劃裡要替人民做哪些事情。」這樣才是良性的政黨競爭,然而卻都沒有見到,見到執政黨的高層輔選幹部甚至包括總統ㄧ再用不實誇大和影射的方式來攻擊對手,民進黨覺得這種政黨的格局有問題,也表示對自己的選情和候選人沒有信心,才會從事負面人身攻擊。
尤其是總統在很多的場合裡面去影射民進黨的候選人有黑金或涉案,甚至講到弊案。總統是ㄧ個司法人、法律人,應該知道起訴不等於有罪。而在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對於政治性司法案件其實領教很多,深刻地感受到司法體系在政治上被操弄的意義在哪裡。
若總統覺得起訴就是弊案的話,是不是要想一想他當初被以貪污罪起訴之後還宣佈要選總統這件事情?他應該將心比心,而不要用雙重標準來污蔑抹黑對手。